广州市旅游局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20192号的答复内容摘要
发布时间:2015-09-08 09:26 来源:本网
   一、发展民宿经济,对于推动休闲农业旅游发展,促进扶贫开发、发展生态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提高村民幸福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民宿经济是带动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单一传统型农业向综合型、复合型农业发展,增加农业的乡村旅游功能、休闲度假功能、促进传统的生产和生活资源转化为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可以就地完成旅游价值的实现和休闲农业大幅度的升值,从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我市绿色经济的发展。
  (二)民宿经济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可以盘活家庭闲置住房资源,整合“空心村”,增加“造血项目”,优化生活环境和休闲空间,完善设施设备,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另一方面,将依托我市优质的生态旅游资源,结合我市山区青山绿水、田园秀美风光及古祠堂、古建筑等资源,融合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貌、农民劳动生活场景,让游客住百姓屋、吃百姓饭、观农家民俗表演、体验农事生产生活、购农家土特产,形成全新的“农游合一”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模式,使广大农民足不出户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民宿经济是发展大众旅游的重要抓手。民宿经济,是迎接大众化旅游时代到来、促进旅游发展的产物,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新的平台,是满足大众化旅游消费需求的新载体。民宿,突出一个“民”字,简单朴素,消费不高,但独具乡土特色,增加农民家庭收入。
  二、我市在促进发展民宿经济中所做的工作
  (一)一直以来,我局都非常注重涵盖民宿经济的乡村旅游的宣传推广工作。主要体现在:
  1、编印宣传资料。我局曾与中国旅游乡村出版社共同编辑出版了《中国乡村旅游指南—广州》一书,系统地介绍了广州乡村生态旅游、田园风光、乡村文化、农家美食、土特产购物等,共收录了150个乡村旅游点,全面展现了广州乡村旅游的风韵和魅力。2012年,为深入宣传乡村旅游资源,我局编印了《美丽乡村》系列宣传册并印制《溪头踏歌行》和《小洲时光录》2万册,通过参加各类境内外旅游展览会、公众推介活动,各级旅游问讯中心,西关小屋、旅游景点、星级酒店等多种渠道,以及外地旅游机构组织来穗推广,对外交流等契机进行免费派发。
  2、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推广。我局与央视4套《走遍中国》栏目组联合制作了《沙湾古镇》,并在央视做了大量播放,宣传了广州乡村旅游特色。并利用与南方卫视联手制作推出的《360度叹广州》旅游专题栏目,制作了广州乡村景点专题栏目,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广州乡村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策划乡村旅游线路。为整合乡村旅游资源,优化美丽乡村旅游线路,联合广州6家知名旅行社到从化实地调研,把脉从化旅游,将从化扶贫成果编成“一日游”线路,吸引了众多市民及游客前往观光旅游。
  4、在广九直通车杂志增设乡村旅游宣传专版。与香港广九直通车合作,分别编印《新游广州》(春、夏、秋、冬)各5万册,全面介绍花都、番禺、南沙、增城和从化等乡村旅游资源,吸引了众多香港游客前往观光旅游。
  (二)市工商管理局积极扶持民宿等经济发展。自2014年1月1日起,广州全面铺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登记准入门槛:一是实行工商登记注册与经济项目审批相分离的登记制度,改革“先证后照”,实行“先照后证”,把原来12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压减至12项,把工商登记业务办结时限缩短到3个工作日。二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可以“零首付”领取营业执照。三是实行住所登记与经营场所备案制度,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为民宿经济准入提供了便利。
  三、齐抓共管,积极推进我市民宿经济的发展
  (一)学习吸收外地民宿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民宿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住宿设施业态,在我国以浙江省发展的较好。其依托当地文化沉淀和生态环境,在当地政府的引导、扶持和强力整合下,市区和乡村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不同层次的民宿集聚区和分布广泛的民宿点,为旅游者提供了舒适和有品位的休闲旅游地,形成了带动当地居民和村民致富的民宿经济。台湾民宿经济发展成效更为显著,台湾深入发掘和利用当地人文和自然资源,营造休闲、特色、居家的民宿氛围,形成了风格各异、文化凸显、特色经营的民宿系列,成为台湾旅游的重要品牌。目前广州民宿还没有形成气候,只是农家乐初级产品较多。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的民宿经济发展经验,将为广州下一步发展民宿经济和引导农家乐蜕变升级,朝着民宿经济方向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示范作用。
  (二)加强协调,制定标准。在我市民宿发展还没起步,农家乐住宿设施发展迅猛的情况下,加强旅游与规划、国土、文化、公安、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当地政府的协调沟通,互相支持和配合,形成培育民宿发展和品牌的合力,研究解决民宿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和简化审批问题,共同促进民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民宿经济调研,制定我市民宿建设和服务规范标准,引导城市和乡村发展有特色的民宿,引导现有农家乐升级换代,促进我市建设规范、特色经营、服务优质的民宿产品体系形成,增强旅游吸引力。
  (三)合理规划,规范管理。民宿经济建设要按照市政府整体部署要求,坚持整体规划,统筹建设,逐步推广的步骤开展。如不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民宿经济,容易形成“住改商”情况,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目前,针对民宿的消防监管尚无明确要求,在法律、法规上是真空地带,按照物权法规定,住宅是私有财产,职能部门在监管上没有法律法规支撑。因此,要加快立法,明确其监管部门及具体的认定标准,消防部门做好督促指导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完善民宿地区的消防基础实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专职消防队伍,打牢消防基础建设,从源头杜绝各类火灾隐患。
  (四)培育典型,示范带动。以增城发展万家旅舍为契机,加快培育农家乐住宿设施的升级版,利用村民住宅和盘活村舍及校舍等建设新型乡村民宿,探讨走出一条合法经营、管理规范、特色各异、整体包装、联动宣传的民宿发展路子,培育民宿发展的典范,为我市民宿经济发展起好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强营销,增强吸引力。一是整合资源,策划线路。整合民居民宿等乡村旅游资源,重点挖掘从化、增城、南沙等区域的民宿特色,研究联合策划设计相关的旅游线路,丰富乡村旅游内涵。二是举办活动,扩大影响。我们将发挥广深珠、广佛肇、广清韶、华南五市等区域旅游联盟的作用,开展旅游宣传活动,加大乡村旅游的营销推广力度,继续利用参加境内外旅游展、举办推介会及有关节庆活动重点宣传乡村旅游资源,继续编印乡村游系列宣传册,进一步提升广州乡村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善用渠道、拓宽宣传。利用围墙广告、机场巴士LCD视频联播网、海外机场广告、直通车、红磡车站广告牌等宣传平台,运用电视电台媒体、我局官网以及即将上线的微信、APP,拍摄旅游宣传片,对我市乡村旅游资源进行广泛宣传,吸引更多境内外游客来穗旅游,去住我们的民宿,体验我们的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