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230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7-11 10:10 来源:本网

尊敬的梁丽珍等代表:

  你们在广州市人大第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和场馆良性运营的建议》(第20172306号)收悉。经研究并综合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资金投入方面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文化基础设施和场馆建设工作,加大对文化场馆建设及文物保护的投入力度,极力将广州打造成历史文化名城。一是制定“十二五”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实施计划,立项建设广州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南汉二陵博物馆、孙中山文化中心、粤剧艺术博物馆、海事博物馆、无着庵佛教综合楼等一批文化基础设施,安排资金对场馆建设进行补助,加快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二是通过人大立法,出台《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并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对国有与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抢修、保养等予以资金补助,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聘请文物保护监督员,加大对文物保护的监管力度。三是安排资金对公共文化设施和场馆进行维护。市财政以公益机构免费运营补助项目全额安排免费开放单位的公益机构运营费用,包括水电、物业管理、清洁绿化等费用。四是引导和支持市属文艺院团走向市场。安排市属文艺院团改制扶持资金,对包括粤剧团在内的市属改制院团的运行、剧目创作、公益演出等予以补助,同时还以举办粤剧节、艺术节、文化巡演、戏剧进校园为契机,一方面营造文化艺术表演氛围,培育粤剧市场,另一方面也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院团加强创作,开展各类交流演出。五是每年投入 600 万元对大剧院公益性演出予以补贴,以实现公益性演出低票价。同时,安排专项经费对广州大剧院品牌形象宣传及艺术氛围进行整体提升改造。通过完善剧院功能,丰富剧院艺术活动,吸引更多市民走进剧院,了解艺术和体验艺术。

  二、关于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和场馆运营管理方面。

  目前,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和场馆主要采用政府运管(或依赖政府资金运营)模式,由于受公共文化设施公益性等方面的限制,运营活力不足,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文化资源转化为相应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与群众需求存在较大结构性差距。我们将根据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 》 等文件精神,牵头摸查、分析公共文化设施和场馆运营管理现状,以及推动市场化运营过程中可能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和场馆在确保公益性的前提下,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政府委托经营、委托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开展市场化运营,激发运营活力,降低项目运营成本,实现以馆养馆,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效率,推动我市丰富的文化资源有效转化为竞争实力。

  一是加强博物馆功能设施建设。博物馆公共文化设施由于历史的原因存在数量不足,布局不够合理,新的博物馆建设速度过缓,与广州经济发展发展的速度和城市化进程不同步,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和文化事业整体发展的要求。为改变这一状况,我局大力推进《广州市博物馆规定》的立法工作,通过立法争取政策,规范博物馆文化设施管理和建设,提升我市博物馆功能设施建设,优化博物馆合理布局,提高博物馆为公众服务的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精神文化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博物馆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鼓励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投入博物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多元化博物馆建设发展模式,推动我市博物馆公共文化设施实现良性运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求。

  二是颁布《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为全面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规范和发展我市公共图书馆事业,促进“图书馆之城”建设,2012年我市启动了《条例》的立法工作;2014年12月,《条例》经市人大审议通过;2015年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省会城市公共图书馆立法、第六部地方性图书馆法规,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公共图书馆事业自此步入法治化治理的轨道。《条例》以培育世界文化名城、建设“图书馆之城”为目标,最大亮点是首次在地方图书馆立法中规定了公共图书馆的建筑面积、纸质信息资源总藏量和年新增纸质信息资源的人均指标,界定了各级政府在公共图书馆建设中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了各级公共图书馆在体系中的地位和相应职责。

  三是编制“图书馆之城”建设规划。我市以培育世界文化名城为战略目标,按照设施齐全、布局合理、资源共享、服务高效的要求,因地制宜,统筹谋划广州“图书馆之城”建设,2015年12月,《广州市“图书馆之城”建设规划(2015—2020)》经市政府审议通过。《规划》指出了我市建设“图书馆之城”的线路图和时间表,提出了四大保障计划、六大支撑机制、十六个服务项目。《条例》和《规划》对我市公共图书事业作出了整体设计,即对标香港和新加坡,到2020年,实现约每8万人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人均拥有3册公共图书馆藏书,进入我国图书馆事业先进地区行列。建成以市级馆为中心馆,区级馆为区域总馆,街镇图书馆为分馆,数字图书馆、自助图书馆、流动图书车为延伸,民办图书馆、行业图书馆为补充的现代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四是逐步统一全市图书馆的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我局按照《条例》的设计,充分发挥广州图书馆作为全市中心馆的枢纽作用,从标准化、数字化、均等化入手,力求在全市范围内建成一个全方位的、互联互通的公共图书服务网络:制订了《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已于2017年1月印发;开展了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统一标志的征集、评选,将于2017年4月发布并于年内逐步实施;逐步统一了各级图书馆的业务管理系统,构建图书通借通还网络,2016年底全市纳入网络的总分馆、分馆、服务点达126处,初步实现了“一卡通”;开展了《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及市级馆、区级馆、街镇分馆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的制订工作,明确各级图书馆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五是颁布《广州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我市公共图书馆事业虽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短板:基层较薄弱、发展不均衡、从业人员数量偏少等。2016年10月,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广州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穗办〔2016〕18号)正式印发。《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在全国率先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的图书馆事业也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下一阶段我们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协同推进。

  六是拟开展《广州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穗办〔2016〕18号),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在市委十届〔2016〕第30次常委会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加快构建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我市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根据我处工作职能,我局拟开展《广州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广州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办法》计划作为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交市政府审议通过印发实施。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及《广州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全面调研分析全市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运营现状与特点,借鉴国内外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经验方法及相关政策实践,制定符合广州市情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标准及管理办法,以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综合效益,促进广州“硬设施”转化为城市的“软实力”。

  三、针对资金问题的解决办法

  建议中提出的给予场馆运营能源补贴和艺术生产一定财政资金扶持等建议,这对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和场馆良胜运营具有积极意义,市财政局将结合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和场馆的实际情况,研究公共文化设施和场馆运营的具体方式方法,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场馆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