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235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14 10:07 来源:本网

林峥代表:

  您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创建广州摄影文化博物馆,传承和展示“最广州”文化》(第20182357号)收悉,经研究并综合有关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摄影是老少皆宜中外相通的文化表现形式,摄影艺术具有良好的可参与性、群众性和观赏性,是用直观、真实的信息讲好历史故事中不可或缺的手段和资源,在照片中我们不仅可以品味到百年广州近代进程中的浓厚历史,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提升城市文化认知的场所,更为日渐倍增的国际游客展现更为完整的最广州故事。您提出“创建广州摄影文化博物馆,传承和展示‘最广州’文化”的建议,提出建设专门摄影主题文化博物馆,对于我

  市摄影艺术的普及推广以及摄影事业的繁荣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按照《博物馆条例》的有关要求,设立博物馆需要有相应数量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建设一个博物馆,首先需要进行可行性的分析研究,同时需要有相关藏品、资料方面的积累和研究成果,作为博物馆陈列内容的支撑。如需建设摄影文化博物馆,建议先由建设单位开展建馆调研和论证,明确办馆的定位,制定相关方案,并同时进行藏品征集、研究等相关工作,先为建馆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

  三、根据《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推进广州美术馆、广州博物馆(新馆)、南汉二陵博物馆、广州海事博物馆、广州华侨博物馆等一批博物馆的建设工作。作为市一级行政管理部门,我局职能主要是指导和管理博物馆事业,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博物馆建设方面坚持“抓大放小”,充分发挥区、行业部门、企业等的积极性。我局主要负责推进广州美术馆、广州博物馆(新馆)两个大型博物馆及南汉二陵博物馆专业性博物馆的建设,广州海事博物馆、广州华侨博物馆等分别由黄埔区、市侨办负责,目前并无建设摄影文化博物馆的规划。

  四、博物馆的建设,需积极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我市已于2017年出台《广州市博物馆规定》,多措并举,为非国有博物馆等发展保驾护航。《规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安排资金用于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和除利用或者主要利用本级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博物馆以外的其他国有博物馆;同时,明确规定可以采取场租优惠、购买服务、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其他为博物馆供帮助和服务的规定,如提供馆舍和建馆用地支持、教育培训等,同样适用于非国有博物馆和其他国有博物馆,有利于促进各类博物馆协调发展。摄影文化博物馆作为一个专题性比较强的博物馆,建议可发挥社会力量,由相关的企业或行业组织牵头建设,我局积极配合。

  五、关于摄影文化博物馆拟选址在珠江新城,与广东省博物馆、广州歌剧院、广州市第二少年宫及广州图书馆新馆并列位于广州的城市中轴线上事宜,根据市规划部门的会办意见,目前城市中轴线规划已稳定,且已基本实施建设完成,如建设广州摄影文化博物馆,其选址可结合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予以考虑。涉及国土规划方面的工作,市国规委将给予支持办理。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博物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