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城市文创礼物品牌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1 10:39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文广旅规字〔2024〕3号)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城市文创礼物品牌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是在本市从事文化和旅游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和其他机构等;申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申报主体提交的增加值、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和其他材料应客观真实;申报主体最近2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重大以上违法行为。

  (二)申报主体需按照《2024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城市文创礼物品牌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提供具体可考量的实质性材料。已获得本市市级财政同类扶持或补贴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从本专项资金中获得补贴扶持。

  (三)专项资金用途。专项资金用于“城市文创礼物品牌建设”的对应支出,不得用于发放员工奖金等福利性开支。必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研、监督、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

  (四)已获得本市市级财政同类扶持或补贴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从本专项资金中获得扶持。

  (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六)申报企业须统一填写《承诺书》,凡有未能履行承诺内容的单位,取消其三个年度的资金申报资格,对于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核查。

  1、各申报单位实名注册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城市文创礼物品牌建设”项目的申报指南,下载《广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及相关附件。

  2、按申报类别顺序依次整理好申报材料。每一个申报类别所需材料,根据指南所要求的申请材料依次排列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含U盘)。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

  1、申报单位可于2024年11月4日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相关项目,下载事项的有关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2、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版项目申请材料(含U盘)报送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政策兑现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5楼政策兑现窗口520-522窗),逾期不予受理。

  (三)综合评估和审核。

  (四)公示。我局对评审结果及拟定的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市文广旅局官网进行公示。

  (五)下拨。我局将资金安排计划报财务部门批准后,即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下达资金。

  三、申报材料

  1、《广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申报单位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确无有关报表或报告,需提供理据充分的纸质情况说明。

  4、承诺书。

  5、“城市文创礼物品牌建设”总体工作方案、分项工作方案、视觉设计效果图(如有)、资金使用计划等。

  6、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及具体通知文件中列明需提交的其他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资金申报,是贯彻落实《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泛发动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和单位积极申报,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本次申报工作质量和效果。

  专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广州“城市文创礼物品牌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

  2.承诺书.docx

  3.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docx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黄孝桂,联系电话:3892556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