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转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名录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09:22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各区文广旅(体)局:

  现将《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名录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革〔2024〕35号)转发给你单位,并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统筹协调。各区应按照《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要求,尽快建立县级革命遗址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有关革命遗址保护的重要事项。

  二、按时完成申报。请按照程序要求按时完成革命遗址的调查、申报工作,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电子文件(文件夹名称为“区+广东省革命遗址申报材料”)报我局。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名录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1月4日

  (联系人:吴晓虹,电话:38925465;邓宇河,电话:38925467;卢健鹏,电话:38925462;卢博仪,电话:3892539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