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文广旅规字〔2024〕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7月11日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文旅消费—音乐类品牌系列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广州促进文旅消费—音乐类品牌系列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经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目前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已整体完成。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此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止。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按照下列要求向我局反映:
一、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以个人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委派的经办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及法人组织出具的委托书),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须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现场方式提出的,以接受日为准;邮寄方式提出的,以邮戳为准。
三、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警安街1号20楼2004房;联系电话:(020)38925487;邮政编码:5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