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4〕10号)要求,我局会同市非遗保护中心和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对74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2023年度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评估。经市非遗保护中心和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推荐,我局进行初评,评估结果为:推荐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优秀等次8家、合格等次65家;1家保护单位无故未提交评估材料,认定为不合格。
现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单位公章)向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受理时间:2024年7月24日-7月28日(09:00-12:00;14:00-18:00),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38925436。
附件: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等次汇总表5.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