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对2023年评定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给予相应资金补助,现将补助情况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4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补助名单有异议,可向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反映的情况需具体详实,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警安街1号2001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38925315,邮编:510220。
附件:2023年新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补助情况表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
2023年新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补助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