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动态管理,提升传承活力,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和重新认定工作。经各区、各单位推荐,专家委员会评审,提出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和重新认定推荐名单(共21个),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2606室
邮政编码:510275
电子邮箱:gzswgljfyc@gz.gov.cn
联系电话:020-38925437
附件:广州市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和重新认定推荐名单.docx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