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粤文旅市(2023)208号,以下简称《通知》)已印发,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A和5A等级旅行社评定申报
3A及以上旅行社,请依据《通知》中有关4A和5A等级旅行社的申报条件,积极开展等级评定申报工作。请对照评分细则,逐项准备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打印、装订成册、扫描电子版。请于11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扫描件交至市旅评委办公室。
二、3A等级旅行社评定申报
已申报3A等级且已通过“广州市等级旅行社评定申报系统”初审的旅行社,请认真对照《广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细则2023年版》具体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申报佐证材料,于11月30日前将申请表、佐证材料、自我声明等申报材料交至市旅评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黄玮,电话:18680277780,邮箱:1813014650@qq.com,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街1号保利康之桥大厦2002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