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2023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的通知》(粤文旅公〔2023〕28号),我市于7月7日-9日举行了广州市第四届群众原创音乐舞蹈大赛决赛,经专家评审和公示,共推选7个音乐作品、7个舞蹈作品参加复赛;另省群众文艺作品音乐、舞蹈创排基地报送2个作品,省聘群文作曲家、编舞家报送主创作品6个,不计入各地市名额。广州市共报送22个作品参加2023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复赛,现将作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作品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共服务处反映。反映内容应具体详实,秉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意见受理单位: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共服务处
受理时间:2023年8月29日-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通讯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街1号保利康桥大厦2602室
联系电话:柯小姐020-38925428
附件:2023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音乐类作品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