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广州基层公共文化共同体试点项目库”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4 17:21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广州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我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公共文化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部署,现组织开展广州基层公共文化共同体试点项目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广州基层公共文化共同体试点项目库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的公共文化项目建设的统筹整合、优化布局、动态储备,引导多元力量关注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有效培育基层群众文化组织和活动,联动多方力量,打造共创机制,共建和谐关系,共享美好生活的社会治理创新路径。

  二、申报类别

  广州基层公共文化共同体试点项目库将项目类型设为社区文化治理、乡村文化振兴两大类别。

  (一)社区文化治理类:聚焦基层社区,择优遴选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文化氛围浓厚的基层社区试点,有序开展公共文化赋能基层社区治理实践。

  1、地缘型社区:按街区巷道、道路、河流等自然地域划分地缘型的社区,并按聚居人口类型划分的社区。

  2、单元型社区:按住宅群落划分,大型楼盘为主体的相对单元型独立的住宅小区。

  3、单位型社区: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属聚居区、宿舍区单位型为主体的社区。

  4、综合型社区:汇集居住、旅游、商务、文化、体育等不综合型同功能特点的社区。

  5、转制型社区:原属农村社区,经“村改居”后划分出来转制型的社区,原村集体经济组织仍正常运作,参与社区服务管理的社区。

  (二)乡村文化振兴类:聚焦乡村,择优遴选一批基础设施完备、乡村文化特色显著的乡村试点,活化乡村文化资源,助推乡村振兴落地创效。

  1、集聚提升类村庄:集聚提升类是指村庄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村庄,包括中心村和对周边村庄具有一定辐射带动的重点村庄。

  2、城郊融合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是指城镇开发边界内,结合城镇发展统一规划建设的村庄。

  3、特色保护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是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以及自然风景、村庄风貌特点突出等具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价值的村庄。

  4、搬迁撤并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是指因新型社区规模调整需搬迁撤并的村庄;自然灾害频发、生存条件恶劣或生态环境脆弱,位于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核心范围内确需搬迁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等其他因素需搬迁的村庄;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

  5、一般存续类村庄:一般存续类是指有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人口增长缓慢或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等其他客观因素制约,整体实行减量控制的村庄。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试点项目应以村(社区)为单位,由各自所属的镇街组织作为申报主体推荐申报。

  (二)申报的试点项目应具有相对完善的文化设施空间;并配备人员管理维护,常态化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在推动文化治理能力提升方面做过有益尝试;期望通过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带动居民积极投身基层治理。申报试点项目应具有一定的代表和带动作用。

  (三)申报的试点项目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及造成较大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

  (四)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作出承诺。

  四、申报要求及时限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区域内符合要求的相关试点项目情况,于2023年9月1前完成“广州基层公共文化共同体试点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广州市下辖11个市辖区,每区试点项目申报数量应不超过2个(包含2个)。

  五、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需装订成册,按照要求加盖公章(指定位置处盖章及骑缝章)并于9月8日前按照要求提交至指定处,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申报表内有关要求,必备材料缺一不可。申报资料电子版请发送至:gzsggfwc@gz.gov.cn(或来文联系人粤政易),纸质版请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共服务处。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备齐申报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试点所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出具资料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按照时限要求提交经所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过后的申报资料至指定处所。

  七、入库评审

  我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广州市基层公共文化共同体试点项目库管理。

  八、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对申报资料不全的,退回重新补齐资料后方可通过初审。

  (二)项目库建立后,我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库里的各试点项目的骨干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同时,还将从项目库中优选一定数量的试点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试点项目建设运营方案并择优落地实施。优秀建设运营方案落地实施过程中,我局将给予试点项目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各单位应配合做好项目建设运营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管使用工作,指导其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助推广州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专此通知。


  附件:广州基层公共文化共同体试点项目库入库申报表 (2023年).doc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杨践,联系电话:389254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