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抓住扩大和恢复文旅消费的工作要求,我局拟拟利用暑期和国庆节假日,开展“2023年广州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定“2023年广州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第三方合作单位,邀请具备良好资质单位的参加,提交密封报名材料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广州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第三方合作单位项目
二、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促进消费提档升级若干措施》的精神,抓住扩大和恢复文旅消费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激活我市文旅消费市场,通过发放文旅消费券的方式向来穗游客和我市广大居民发放文旅惠民补贴,进一步提升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挖掘消费潜力,促进我市文旅消费市场繁荣。
三、合作方式:本次消费券发放属惠民公益活动,第三方单位与我局建立消费券活动合作关系,为本次活动提供免费服务。
四、活动时间:6月至12月
五、合作单位要求:
(一)具有丰富和良好的消费券活动承接经验;
(二)具有独立的线上发放平台,线上平台和线下设备简单易用;
(三)对我市文旅企业、文旅消费、文旅产品具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
(四)具有丰富的宣传资源,对本次消费券活动提供宣传推广服务;
(五)搭建专门的组织运营团队,处理本次消费券活动的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六、合作单位报名要求资格、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作协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六)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七、提交报名材料内容
(一)报名单位营业执照;
(二)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2023年广州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四)同类型项目合作协议(合同)、总结报告等;
(五)授权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统一用A4纸张),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身份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统一装订并密封包装。
八、递交报名材料
(一)递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18:00时,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恕不接收。
(二)递交报名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街1号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1903房产业发展处。
(三)委托合作人信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处,联系人:周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38925564、38925565
九、材料评审、结果公式
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项目自主公开选定评审小组对提交报名材料当场验证开封,并审核报名内容。评审小组对报名人的资质条件、实施方案、投入资源等响应内容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评选范围。评审小组成员对报名单位的综合实力(技术、商务)进行审定,确定选定合作单位顺序,按程序报局领导审定中标供应商后,在局官网上公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