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申报2024-2026年广州市文物保护项目库和2024年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15:55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属各文博单位:

  为促进我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和管理,根据《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决定启动2024—2026年广州市文物保护项目库和2024年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请根据本区、本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的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就亟待修缮的、社会关注度高、可实施性强的文物保护项目提出补助申请,既要积极主动申请亟需开展的文物保护项目经费补助,又要认真审核、科学预算、如实填报专项资金申报需求和项目可行性,并按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合法合规及时推进项目实施。

  二、积极推进广州市文物保护项目库建设

  (一)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前期筹划和项目管理,继续设立广州市文物保护项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以三年为期,每年滚动更新。

  项目入库由各区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状况和安全情况,结合文物保护责任人的申请,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需求,报我局统一审核和筛选后,对申报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进行分类和文物级别进行分级,综合制定三年文物保护项目实施计划。申请列入2024—2026年三年计划的项目应分年度提出年度实施内容和资金需求,申请项目资金时应当具备的实施条件,注意提前做好长期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二)局属各文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直接向我局申报。

  (三)2024年—2026年项目库和2024年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应在广州市文物数据管理与信息应用平台(https://gzwwxxw.gzkaogu.org)进行网上同步申报,推动广州市文物保护项目库建设和应用。

  三、合理申请专项资金补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上一年度资金的使用绩效将影响次年资金的分配,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一)积极主动开展前期各项工作。加大文物安全督查力度,督促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责任人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指导

  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如有需要的,可自行与广州市建筑遗产保护

  协会自愿参加文物保护工程立项评估咨询服务的会员单位联系。

  (二)各区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科学、准确地提出初审意见。优先申报条件成熟、当年可实施的项目和抢险排危项目以及已纳入往年项目库并按进度实施的项目。没有设计方案的项目,应先申请方案设计费用补助。申请修缮费用补助的,应已落实方案设计费用,并已完成修缮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或按计划在2023年底可以完成修缮方案编制和审批的项目。

  (三)项目需要跨年度实施的,应根据文物保护项目进度分年度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确保专项资金一旦下达就能及时启动和使用。前期工作不到位、预计当年难以实施的项目暂缓申报。

  (四)符合《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鼓励各文物保护责任人按规定程序申请资金补助。

  (五)2014年以来,已经获得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补助,但无正当理由一直没有实施的,不得申请2024年度专项资金补助。

  四、积极推进落实各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根据《广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规定,以及《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分级负责的原则、《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2013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纪要》(穗文管委〔2013〕2 号)“各区、县级市参照市设立专项文物保护资金,数额不低于500万”的要求,请各区积极主动推进落实本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落实,确保本区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五、申报材料

  (一)各单位应以正式请示申请专项资金补助,并填写申报表,并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

  (二)申请修缮设计经费的,须提供详细、准确的文物状况和项目说明、经费预算等。

  (三)申请修缮施工经费的,须提供修缮设计方案批准文件(尚未正式批准的,提供修缮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或经同级财政部门评审的抢修项目预算等)、保护管理责任人自筹经费证明、现场照片等;申报对象属于区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还需提供区财政补助经费证明。

  六、申报流程

  符合在市级层面办理条件(即广州市文广旅体局直属单位申报项目)的申请人,请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共服务事项“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拨付”的办事指南办理(网上办理的地址http://www.gdzwfw.gov.cn),点击“在线申报”,进入“统一身份认证”界面自行注册账户和申报。申请人对照受理标准、申请材料,按要求准备材料并上传,提交申请。

  符合在区级层面办理条件的(即其他申报项目)申请人,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广州市所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该事项,按办事指南办理。该类项目材料电子版由各区局汇总发送到联系人粤政易账号。

  七、申报时间

  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其余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024年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抢修资助经费申请表.doc

  2024年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补助经费申请表.doc

  2024年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2024年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2024年文物保护监督员经费申报表.doc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张翼辉、邓雨迪,电话:38925440、3892544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