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文广旅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工作,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旅游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申报单位需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良好,提交的经营指标数据客观真实,在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曾不当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取消2023年度数字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二)申报单位需按照《2023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提供具体可考量的实质性材料。
(三)申报项目须为2023年3月31日前已完成的项目。申报项目计算的时间跨度为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项目总投资的计算方式按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该项目已完成的资金投入来计算,企业营收和税收的计算方法可以以财政年度为准。
(四)专项资金应用于日常运营和业务开支,不得用于发放员工奖金等福利性开支。必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研、监督、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
(五)同一项目两年内只能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获得本办法的一次扶持,已获得本市市级财政同类扶持或补贴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从本专项资金中获得扶持。原则上每个单位(独立法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获奖奖励除外)。
(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确定扶持名单及金额明细并予以资金扶持。经专家集体审议,项目扶持金额可视当年度资金总额和项目申报情况作适当调整而无需事先征得参评企业同意。
(七)申报单位须统一填写《诚信承诺书》,对违背《诚信承诺书》或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取消其三个年度的资金申报资格,对于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报送
1、各申报单位实名注册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的办事指南,下载《广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及相关附件。
2、按申报类别顺序依次整理好申报材料。每一个申报类别所需材料,根据指南所要求的申请材料依次排列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6月9日前,将《广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纸质版和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由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核查后初审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版项目申请材料和电子版(用U盘存储,文件为PDF格式)报送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政策兑现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逾期不予受理。
(二)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和审核。
(三)公示。我局对拟定的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市文广旅局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四)下拨。我局将资金安排计划报财务部门批准后,即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下达资金。
三、申报材料
1、《广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申报单位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材料。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度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尚未出具2022年审计报告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财务资料。
4、绩效目标表。
5、诚信承诺书。
6、所申报项目的文件。如获奖证书、投资文件材料、具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项目进度情况以及具备佐证效果的图片和文本资料等。
7、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及具体通知文件中列明需提交的其他申报材料。
8、申报单位主动提交的其他材料。如单列的企业营收、税收材料等。
四、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资金申报,是贯彻落实《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泛发动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和单位积极申报,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本次申报工作质量和效果。
专此通知。
附件:
2023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3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doc
2023年度广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政策问答.doc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黄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38925567、3892557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