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花城市民文化空间”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10:33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广州市文化馆:

  为更好促进我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传统公共文化设施到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转型,满足市民群众多样化、品质化公共文化需求,我局将启动2023年度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展示项目——花城市民文化空间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时限

  请各单位按照《花城市民文化空间建设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区域内新型文化空间的建设情况,于2023年6月15前完成“花城市民文化空间”推荐申报,申报主体应符合《指引》有关基本要求,申报空间原则上为2022年底前已经建成并已向市民群众开放。

  二、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需装订成册,按照要求加盖公章(指定位置处盖章及骑缝章)并于6月30日前按照要求提交至指定处,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申报表内有关要求,必备材料缺一不可。申报资料电子版请发送至:mfzeng002@163.com,纸质版请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广州市文化馆新馆(海珠区新滘中路288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备齐申报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2.申报空间所在地区局(或市属图书馆、文化馆)出具资料审核意见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3.按照时限要求提交审核过后的申报资料至指定处所。

  四、评审审定

  我局将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审定后对获评2023年度花城市民文化空间的申报主体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五、有关要求

  1.2023年本项目专项资金规模不超过2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良好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获得市级、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的,可酌情增加补助金额,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获得2023年资金扶持的申报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资金的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按期完成绩效目标,并配合做好扶持资金的专项审计以及财政资金评价等相关工作。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对申报资料不全的,退回重新补齐资料后方可通过初审。资金下拨后,配合做好项目评审后专项资金的监管使用及申报落选单位的解释疏导,指导其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专此通知。


  附件:

  《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2023年)》之广州文旅特色品牌推广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展示项目(花城市民文化空间)申报表.doc

  新型文化空间服务保障合作协议.doc

  2022年公益性活动排期表.doc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市文广旅局 杨践,联系电话:38925427)

  (联系人:市文化馆 孟凡增,联系电话:288328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