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旅游企业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加快推进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4月7日前反馈给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邮件发送至:lxsfdglc@gz.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修订办法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2、信函寄至: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2002,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旅行社与旅游饭店管理处(邮编:51023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照稿).doc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3月6日
(联系人:杨穗华,联系电话:389253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