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续保投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4 17:40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旅行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续保投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旅行社责任险作为国家强制险种,对化解旅行社行业风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具有重要作用。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后,旅游市场和旅行社的经营状况将逐步恢复正常,旅行社责任险将发挥重要的安全保障功能。各旅行社要充分认识到续保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是保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共同利益、减少事故灾害损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旅行社责任险作为提高旅行社风险管控、强化旅游安全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力量督导辖区内各旅行社及时续保投保,确保按时完成2023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续保投保工作,并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上更新完善责任险信息。对未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解除保险合同但未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期满前未及时续保,或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旅行社,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续保投保的要求

  (一)组织形式

  旅行社应当向具有承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可以依法自主投保,也可以有组织统一投保。

  (二)续保投保时限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旅行社应当在保险合同期满前及时续保。2022年12月开始,我市已启动2023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集中续保投保工作,请各旅行社明确专人负责,做好2023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续保投保工作。

  (三)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可以根据旅行社实际情况,由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三、信息报送要求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应当与保险公司依法订立书面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并于2023年1月31日前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的“旅行社资质-附件信息”和“安全管理-旅行社责任险”等栏目中上传保险单、发票等投保凭证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对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或者旅行社未报送投保信息资料等情况,将依照《旅游法》第九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等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月4日

  (联系人:杨华,联系电话:389253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