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诚信旅行社评定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诚信旅行社评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3 15:35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各旅行社:

  2022年3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发布通告,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并归口的广州市地方标准《诚信旅行社服务规范与评定》(DB4401/T148-2022,以下简称“服务规范”)修订版正式发布,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诚信旅行社评定工作已推行12年,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全市共有114家诚信旅行社。现广州市诚信旅行社评定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诚信旅行社评工作,同时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已满1年的诚信旅行社进行抽查复核,对不符合《服务规范》的诚信旅行社,将按照相关条款规定予以取消其诚信旅行社资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诚信旅行社评定、复核工作

  各旅行社要对诚信旅行社评定、复核工作高度重视,把加强旅行社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提升旅行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提升行业自信和社会口碑、促进自身发展的根本要求抓紧抓实。各旅行社要成立专职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负责人,认真对照新修订的《服务规范》进行自查,按要求整理不少于两年的各项业务、安全、人事、财务等资料并汇总成册,已备复核与评定。

  二、申请评定诚信旅行社流程

  符合《服务规范》基本条件要求的旅行社均可申请评定诚信旅行社。

  (一)申请。申请单位登陆“广州市诚信旅行社评定申报”系统(https://trip-org.ingbon.cn)按照注册账户—我要提交资料—提交必要资料—诚信旅行社评定基本条件备查材料流程,提交电子版。

  (二)受理。接到旅行社的评定申请后,组委会在核实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调查了解其报送统计信息、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受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并于10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答复。申请条件达标参评旅行社在系统“我的活动申请”状态栏显示为“已受理”;申请条件不达标的参评旅行社在系统“我的活动申请”状态栏显示为“已驳回”,参评旅行社可在操作栏“查看”具体驳回原因以及在“编辑”中修改再次提交材料。

  (三)初审。系统状态栏显示为“已受理”的旅行社在系统中提交测评材料电子版。提交电子版后,诚信旅行社评定组委会派出工作人员上门评定初审并给予指导,提出整改意见。旅行社补充完善资料,且自评分达到诚信旅行社合格分数线,组委会在系统中做出是否同意正式评定的答复。

  (四)评定。系统初审结果通知为“已受理”的旅行社,由组委会于评定前1周下发通知,派出评审员开展评定工作。申请单位应在评定前根据本《服务规范》每一具体条款的要求按先后顺序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整理成册,并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初次评定未通过的申请单位,可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并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组委会于收到申请后1个月内再次安排评定检查。两次检查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的,申请单位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三、诚信旅行社复核工作

  (一)评定性复核。已通过评定的诚信旅行社,但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全部变更的,应主动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由组委会按照评定条件进行评定性复核,达到合格标准的,保留其"诚信旅行社"称号。未提出评定性复核申请的,将视其为自动放弃"诚信旅行社"称号。

  (二)抽查性复核。已通过评定的诚信旅行社,若年内发生投诉较多,且管理不规范的,应进行抽查性复核,如经整改复核通过,保留其"诚信旅行社"称号。如抽查复核未通过的,组委会将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于1个月内再次安排复核检查。两次检查均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诚信旅行社"称号。

  特此通知。


  附件:诚信旅行社服务规范与评定(DB4401/T148-2022).pdf



广州市诚信旅行社评定活动组织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

(联系人:王莉平,联系电话:81636460,1358048020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