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征求《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立法后评估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6 17:37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有关规定,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对《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就上述两个政府规章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评估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向我局反映或提交,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26楼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管理处;

  (二)电子邮箱:gzshssyb@163.com。

  三、相关要求

  请主要围绕《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等方面(详见评估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

  《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立法后评估项目评估方案 .docx

  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_.pdf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tif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