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有关规定,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对《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就上述两个政府规章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评估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向我局反映或提交,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26楼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管理处;
(二)电子邮箱:gzshssyb@163.com。
三、相关要求
请主要围绕《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等方面(详见评估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
《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立法后评估项目评估方案 .docx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