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强化文化旅游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3 00:02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穗文广旅〔2021〕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号)》精神,为推进文化旅游行业有序恢复开放,强化文化旅游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有序开放文化旅游场所。各类文化旅游场所要申报使用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在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剧院、歌舞娱乐场所〔KTV〕、上网服务场所等)、旅游景区密闭室内部分、星级酒店室内文化娱乐场所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星级酒店堂食服务按照餐饮行业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2.有序恢复旅行社团队旅游。旅行社组织离穗、出省团队旅游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不接受14天内有上述区域旅居史人员参团。

  3.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各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制定细化防控方案,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落实进门测温扫码、顾客流量管控,做好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特别是洗手间等通风条件较差部位的通风消毒,提倡无接触支付,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餐饮的文化旅游场所堂食不同餐桌间顾客就坐后最小距离不小于1米,消费者非就餐时刻佩戴口罩。从业人员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尽快建立人群免疫保护屏障。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4.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各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公告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上宣传等多种方式,让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特别是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之弦,严格督导检查各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文化旅游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特此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7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