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广州市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6-12-05 11:55 来源:广州市旅游局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和必要性
  境内、入境、出境旅游是我国旅游业三大市场,其中境内、入境市场均能为广州带来客源,促进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去年底,广州已成功申报为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并在广州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明确对旅行社组织接待国内外游客来穗的奖励,为此,很有必要将《广州市旅行社组织与接待外国人来穗旅游奖励办法》进行重新制定,将奖励范围扩大至境内、入境旅游,进一步提升我市旅行社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推动来穗游客人数持续增长。
  二、法律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解决的主要问题说明
  1.全面覆盖对旅行社开展入境、境内两大旅游业务的奖励
  原有的《广州市旅行社组织与接待外国人来穗旅游奖励办法》是对入境游中组织外国游客部分进行奖励,奖励面较窄,尚未覆盖入境游中的港、澳、台游客以及境内游的来穗外地游客。为此,通过制定《奖励办法》全面覆盖对旅行社开展入境、境内两大旅游业务的奖励,从而更好地发挥旅行社在旅游业的龙头作用,促进广州旅游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强化财政预算刚性,规范财政支出
  去年市财政局提出,今后涉及到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奖励项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由相关职能部门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为此,由市旅游局和市财政局为实施部门,共同制定该《奖励办法》,解决了奖励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管理、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综合监管问题。
  (二)主要制度、主要创新和涉及权利义务内容说明
  1.确立了政府扶持旅游业发展制度,企业申报与第三方审计相结合的制度。
  2.《奖励办法》奖励范围覆盖面广,对 “广州一日游”、包机、包邮轮、包专列等进行专项奖励,提高了奖励标准。第二条有关奖励项目和范围的规定,第三条有关奖励对象和条件的规定,第四条有关奖励标准的规定,第五条(三)有关申请材料的规定,第五条(四)有关审计的制度,第五条(五)有关公示和奖励的规定,第六条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
  3. 涉及权利义务内容说明
  第六条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三)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措施
  该《奖励办法》实施后进一步提升我市旅行社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来穗游客人数持续增长,促进广州社会经济发展。但有可能会产生虚报旅游业绩,骗取政府奖励的现象,该现象已在第六条监督管理的措施中加以防范。
  (四)《奖励办法》实施日期说明
  《奖励办法》的施行日期建议为发布之日起,载明有效期为5年。

  点击阅读原文:广州市旅游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 奖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