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实施办法》的目的
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推动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36号)提出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丰富“音乐+旅游”、“演出+旅游”等业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演出市场的强势复苏拉动文化旅游相关产业繁荣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有关部署,制定《广州市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亮点
《实施办法》专门针对5000人以上的大型演出市场,共10条,与《广州市“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配套,形成政策的“组合拳”。其中的亮点有3个。
一是最大限度压缩文旅和公安的审批时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大型演出到广州举办,增加演出市场供给。
二是分类分档进行扶持,通过扶持符合条件的演出主办方和票务经营公司,培养壮大演出市场经营主体,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三是建立专业的全口径演出统计,通过了解掌握演出市场经济数据,为精准施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是资金保障,在市级财政资金中设立演出补助专项,每年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
二是审批保障,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缩短流程,最大限度完成审批。
三是制度保障,补助资金的申报、管理、评审、拨付、使用、监督、评估等程序,按照《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政策通知原文请点击查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演艺中心实施方案、广州市“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广州市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