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波楼修缮工程(一期)设计方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9-18 17:56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报来《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波楼修缮工程(一期)设计方案》收悉。经组织专家讨论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修缮设计方案基本符合文物保护要求,我局原则同意。

  二、请组织设计单位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一)补充排水系统的具体做法和大样图。

  (二)进一步完善采光窗窗台和天面墙脚的防水措施。

  三、该项文物修缮工程,须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实施,业务范围应包括近现代建筑修缮保护或文物保护工程综合施工。

  四、在该项修缮工程开展前,请将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方案,以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资料、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及计划竣工日期等开工报告信息报告我局。

  五、在施工过程中,请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确保文物安全,并做好相关档案记录。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如需变更或补充设计内容,需上报备案;如需变更设计方案中的重要内容,须按程序另行申报批。

  六、工程结束后,请备齐相关材料报我局组织验收。

  此复。


  附件:广东省文物保护工程开工备案表.doc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