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较场东路5号之一业主:
所报越秀区较场东路5号之一加装电梯工程申请函及设计方案等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讨论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设计方案已参照专家指导意见进行完善,我局原则同意。
二、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报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我局。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吴晓虹,联系电话:389254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越秀区较场东路5号之一业主:
所报越秀区较场东路5号之一加装电梯工程申请函及设计方案等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讨论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设计方案已参照专家指导意见进行完善,我局原则同意。
二、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报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我局。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吴晓虹,联系电话:389254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