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报来《海珠区教育局关于报审<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潘氏家庙建设控制地带内广州市第三十三中学教学楼外墙整饰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讨论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设计方案基本符合文物保护要求,我局原则同意。
二、请按以下意见补充完善设计方案,报我局确认后实施:
1.规范图纸,提供完整的脚手架平面、立面、剖面及节点大样图,补充说明脚手架的扣件、搭接等做法。
2.增加监测点,完善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3.对紧邻的文物外墙采取围蔽防护措施。
4.进一步完善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内容。
三、在实施过程中,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如需调整方案,或超出所报范围,需按规定另行办理报批手续。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