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君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太古仓4仓103号室内装修工程申请函》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根据所报材料,该项工程位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近代洋行仓库和码头旧址太古仓4号仓内,在中间区域做围蔽隔墙,间出约60平方米面积作易站便利店使用。所做装修内容未接触文物本体结构的墙、柱,措施方法可逆,对文物影响体较小,方案总体可行,我局原则同意。
二、在实施过程中,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如发现新的问题,或涉及方案变更,请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结束后,请及时将竣工材料报送我局。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8月27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