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总务部:
报来《中山大学总务部关于申请中山大学2024年南校园学报编辑部312栋文物修缮工程中期检查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现场查勘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项修缮工程已实施部分能按批复方案进行,工程基本合格。
二、请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完善:
(一)补充完善施工及监理资料。
(二)完善墙面批荡、勾缝等工艺。
(三)整改屋面瓦件、屋脊等工艺。
(四)完善地下室防水工艺与设计,防止破坏建筑原装。
三、在后续施工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所报方案进行后续施工,确保文物安全。如遇到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工程结束后,请按要求备齐材料报请验收。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