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伊斯兰教协会在各清真寺开展绿美建设的请示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29 17:21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伊斯兰教协会:

  来函《关于广州市伊斯兰教协会在各清真寺开展绿美建设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具体意见如下:

  一、所报广州怀圣清真寺“绿美清真寺”和先贤清真寺绿美清真寺文化项目分别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怀圣寺光塔和清真先贤古墓保护范围内,根据所报方案,项目不涉及文物本体安全,也未对环境风貌造成负面影响,我局无不同意见。

  二、设计方案需补充文物概况和现状图片,完善设计图纸,标明设计方案尺寸数据和所用材料。

  三、请严格按照所报内容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如确需调整方案,请另行报我局。

  四、对怀圣寺光塔阿訇办公室三层外立面的优化工程以及对先贤清真古墓南门、北门的优化工程,应另行编制设计方案,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

  专此函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冯喆,电话:3892545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