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李福林公馆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电力走廊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17 17:54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海珠供电局:

  报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海珠供电局关于征询宝岗站新出F28调整小港F30负荷项目工程新建电力走廊经过文物李福林公馆意见的函》(广供电海函〔2024〕108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具体意见如下:

  一、所报宝岗站新出F28调整小港F30负荷项目工程新建电力走廊为原有电力走廊上扩建电力管廊,进入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李福林公馆建设控制地带,开挖深度在1.09-2.03米之间。项目属于地面以下布线施工,施工完成后施工完成面与现状平面相一致,对李福林公馆风貌影响相对较小,我局原则同意。

  二、该项工程位于我市地下文物埋藏区,且属我市行政区内新建或者扩建道路、桥梁、高速路、地铁、管网等重大线形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上述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果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项目须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实施过程中,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如需调整方案,或超出所报范围,需按规定另行办理报批手续。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7月8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方式:38925446)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系人:程浩,电话:135397536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