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李福林庄园中心区住宅建筑保养维护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17 16:43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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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文《关于报送<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李福林庄园中心区住宅建筑保养维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组织专家讨论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基本符合文物保护要求,技术措施基本合理,总体可行。

  二、请按以下意见完善设计方案,并报我局确认后实施:

  (一)准确描述现状勘察报告内容,完善勘察结论。

  (二)细化保养技术措施。

  (三)保养维护应遵循少干预的文物保护原则,门窗不得随意更换。

  三、该项文物修缮工程,须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实施,业务范围应包括近现代建筑修缮保护或文物保护工程综合施工。

  四、在该项修缮工程开展前,请将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资料、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及计划竣工日期等开工报告信息报告我局。

  五、在施工过程中,请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确保文物安全,并做好相关档案记录。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如需变更或补充设计内容,需上报备案;如需变更方案中的重要内容,须按程序另行申报批。

  六、工程结束后,请备齐相关材料报我局组织验收。

  此复。


  附件:广东省文物保护工程开工备案表4122.doc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