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转发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春园(新河浦路26号)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6-13 16:00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春园(新河浦路26号)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已经省文物局批复同意,现将《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春园(新河浦路26号)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粤文物审〔2024〕60号)转发给你单位。

  一、请按设计方案及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要求组织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单位以及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实施该修缮工程。

  二、在该项修缮工程开展前,请将施工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资料、施工及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及计划竣工日期等开工报告信息上报广东省文物局备案(详见附件2开工备案表)。

  三、在施工过程中,请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确保文物安全,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如需变更或补充设计内容,须按要求上报审核,修改完善后的方案上报广东省文物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须按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四、工程完成后,请按程序报我局开展初步验收。在规定时间内备齐竣工材料上报广东省文物局组织竣工验收(详见附件3)。


  附件: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春园(新河浦路26号)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pdf

  广东省文物保护工程开工备案表.doc

  粤文物〔2023〕43号-广东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通知.pdf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吴晓虹,联系方式:389254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