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宝源路旧民居之宝源路8号装修事宜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05 15:06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宝源路8号业主:

  来文申请对宝源路8号装修申请及其附件收悉。所装修的宝源路8号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宝源路旧民居的组成部分。经组织文物保护专家论证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根据所报室内装修方案,采取装修措施可逆,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装修工程实施期间,须采用相应措施确保文物安全,不得损坏文物本体。如涉及方案调整,请及时报告我局确认。

  三、装修结束后,请及时报告我局核实。

  专此函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方式:389254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