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报来《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余荫山房保护范围内围墙抢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番文物办〔2024〕7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具体意见如下:
一、所报抢修围墙范围为余荫山房东侧因暴雨受水浸而倒塌和未倒塌但存在隐患的围墙,拟在原基础修复。该围墙非文物本体,长度约100余米。抢修方案已由市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进行现场踏勘评审和复审,认为基本符合文物保护原则,我局同意按所报方案实施。
二、在实施过程中,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尽量减少对文物周边环境的影响。如发现新的问题,或超出所报范围,请及时报告我局。
三、工程结束后,请备齐相关材料报我局组织验收。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方式: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