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广东邮务管理局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4-15 17:35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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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文《关于审核广东邮务管理局旧址修缮工程方案设计的申报函》及其附件收悉。广东邮务管理局旧址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经组织专家论证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方案未达到文物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文物保护原则,以及《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修改完善该方案。

  二、以下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

  1.进一步完善勘察报告内容,准确判断文物本体及各种构件的原状,勘察报告应有结论性内容。

  2.优化结构加固措施,避免对文物本体过度干扰。

  3.进一步完善修缮技术措施。

  4.补充加设消防楼梯的必要性论述。

  5.修缮方案文本中不宜出现“活化利用”字眼。

  6.东面紧邻文物本体的树木,对文物本体保护造成安全隐患,建议在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迁移。

  三、请组织设计单位按照以上意见和文物保护的要求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后另行报批。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3月29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389254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