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报来《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再次呈报<广州岭南书院综合提升工程影响评估报告>的请示》(海文广旅体字〔2024〕3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十香园建设控制地带内广州岭南书院综合设计方案基本符合文物保护原则,我局原则同意。
一、二、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项目须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请按以下意见补充完善方案后,履行后续相应报建手续:
二、(一)优化新建大门两侧柱墩的高度及石材表面处理,不宜采用亮光面材。
(二)新建围墙材质色彩应与文物相协调,并优化压顶的处理。
三、在实施过程中,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如发现新的问题,或超出所报范围,请及时报告我局。涉及重大方案变更的,需另行办理报批手续。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3月28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方式: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