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塱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晋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占地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且部分范围位于我市康乐村-新港西路和客村-赤岗地下文物埋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12月29日
(联系人:王慧琴,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