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文广旅体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保护区划内大角山滨海公园堤防提升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革函〔2023〕1425号)转发给你局。
一、国家文物局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保护区划内实施所报的大角山滨海公园堤防提升工程,请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要求,对大角山滨海公园堤防提升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报我局确认。
二、该项目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内,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落实施工期间文物影响监测措施,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保护区划内大角山滨海公园堤防提升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pdf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12月29日
(联系人:卢健鹏、蔡鹏杰,联系电话:38925462、3892546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