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白云区荔雅苑等18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12-28 17:10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关于申请荔雅苑等18个老旧小区考古勘探的函》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白云区侨德花园、白云山制药厂社区后山小区、新景花苑、春庭花园等4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占地面积均超过1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所报白云区荔雅苑、积德花园、上步花园西区、泽德花苑一期、富康村小区、田心花园、机场路12号大院二期、南湖家属区、白兰花园、梅苑小区、云东小区、云涛花园、春兰花园、富和花园等14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不涉及下挖工程,在建设前可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地下文物埋藏,建设、施工单位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三、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白云区侨德花园、白云山制药厂社区后山小区、新景花苑、春庭花园等4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五、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附件:广东省内文物考古发掘单位及联系方式.docx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12月11日


  (联系人:王慧琴,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