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物保护利用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8 16:02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属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各相关单位:

  广州作为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丰富的文物资源承载着广州的历史和记忆,保护利用好这些珍贵的文物就是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为全面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精细化服务工作,2024年度,我局委托广州集晟文化遗产保护顾问有限公司为相关单位免费提供广州市范围内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前期咨询服务,旨在帮助相关主体有效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和文物两线范围内涉建工程的报批工作,提升我市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咨询服务条件

  (一)服务范围

  服务对象:广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拓展服务对象:广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二)咨询主体

  市级(含)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原则上由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人(或有效委托人)或在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内有相关保护或合理利用需求的单位(或个人)直接向服务单位申请。也可由各区文物部门汇总提出。

  区级及以下:原则上由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人(或有效委托人)或在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内有相关保护或合理利用需求的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文物部门核实汇总后集中向服务单位提出。

  (三)咨询内容

  1、对文物本体的保养维护、抢险加固与修缮工作,提供前期咨询与相关开展工作的建议。

  2、对文物本体内开展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装修、用途等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相关前期咨询服务,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3、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工程所涉及文物保护报批,提供相应咨询和工作建议。

  二、咨询服务流程

  (一)单一项目咨询 拟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咨询单个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分别填写咨询申请表(附件1或2),提供申请人资料、项目方案、文物现状照片、周边环境照片等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7200024042@qq.com。咨询受理后,广州集晟文化遗产保护顾问有限公司将开展资料审核、实地调研、回复咨询等工作。预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咨询反馈,回复建议经整理提交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将评估建议书反馈咨询单位或个人。

  (二)片区项目咨询 为统筹一定区域内文物保护利用咨询服务工作,实现集中服务,提高咨询效率,各区文物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属地镇街或者片区管理机构按附件开展咨询服务需求收集,并筛选汇总符合条件的咨询资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7200024042@qq.com。广州集晟文化遗产保护顾问有限公司将对符合条件的文物进行回访、资料收集审核、实地调研、回复咨询等工作。预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咨询反馈,回复建议经整理提交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将评估建议书反馈咨询片区。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其他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文物保护涉建项目前期咨询申请表.docx

  2.广州市文物保护与利用项目前期咨询申请表.docx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12月15日


  (广州集晟文化遗产保护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海霞,电话:18011773924)

  (广州市文物局 联系人:王健,电话:389254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