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源路19号业主:
来文申请对宝源路19号一楼装修申请及其附件收悉。所装修的宝源路19号一楼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宝源路旧民居的组成部分。经组织文物保护专家现场踏勘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根据所报室内装修方案,装修工程未改动文物的原有格局,拆除后加阁楼和吊顶有利于还原建筑原貌,新采取装修措施可逆,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请严格按所报方案实施,不得损坏、擅自拆除文物本体。如超出所报范围或变更方案,请及时报告我局。涉及重大变更的,需另行办理报批手续。
三、装修实施期间,请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四、装修结束后,请及时报荔湾区文广旅体局核实。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方式:389254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