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20250482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番禺区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一期)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一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函》(穗城中轴函〔2025〕232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一期)属我市行政区内新建或者扩建道路、桥梁、高速路、地铁、管网等重大线形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三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按文物保护的要求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附件:广东省内文物考古发掘单位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5月20日
(联系人:黄明乐,联系电话:3892563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