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20250285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天河区2112工园31号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完成的函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由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的天河区2112工园31号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该院提交的《天河区2112工园31号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天河区2112工园31号地块范围内涉及天河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五丁开嶂石刻,相关建设工程应避让不可移动文物,并在土地出让条件中列明文物保护要求,确保文物安全。涉及该文物具体保护问题,请征求天河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二、在上述地块范围内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及具有重要历史文物价值、需要考古发掘或原址保护的古代文化遗存,你单位可以按规定继续完善土地出让的其他手续。
由于本次考古勘探是对重点区域采取普通勘探的方式,勘探范围未能覆盖地块全部区域。今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古代文化遗存,应即刻保护现场,立即报请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专此函达。
附件:天河区2112工园31号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pdf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4月1日
(联系人:吴立宇,联系电话:3892569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