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20250179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潘氏家庙建设控制地带内环珠直街35号改造项目设计方案的复函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报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关于审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潘氏家庙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所报房屋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潘氏家庙建设控制地带内。经组织专家讨论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总体可行,我局原则同意。
二、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
(一)完善设计方案,补充必要的大样图。
(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中补充建筑改造前后对比分析。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项目须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建设单位须按所批方案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请加强指导和监管,确保文物安全。如发现新的问题,涉及文物保护的,请及时处理并报告我局。如超出所报范围,需另行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2月27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