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20250175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保护区划内玉华中约3号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
所报玉华中约3号修缮工程,涉及在市保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保护区划内(3号建筑部分位于文物保护范围内,部分位于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文物保护专家对所报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并指导完成方案的修改完善,报广东省文物局同意后,已呈请广州市政府批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十八条要求(新文物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履行报建手续后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加强组织管理,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在施工过程中,若有超出该工程方案的内容,并涉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其他建设工程等,须按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专此函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2月27日
(联系人:吴晓虹,联系方式:389254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