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来文关于申请沙面南街20号楼保养维护的函及其附件收悉。经组织专家指导、论证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基本符合文物保养维护要求,我局原则同意。
二、请按所报方案及文物保护的要求组织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资质单位实施该文物保养维护工程。
三、在该项目实施前,请将最终方案、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资料、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及计划竣工日期等开工报告信息报我局。
四、在施工过程中,请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内容实施,落实各项文物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如需变更或补充设计内容,需上报备案;如需变更方案中的重要内容,须按程序另行申报。
五、工程完成后,请备齐材料及时报我局核实验收。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2月7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389254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