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报来《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再次审核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后山黄公祠建设控制地带内房屋重建申请的请示》(番文物办〔2025〕5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所报房屋重建项目位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后山黄公祠建设控制地带内。经组织专家讨论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总体可行,我局原则同意。
二、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
(一)补充文物影响评估报告视线分析图。
(二)核准设计图纸的部分标高,相关数据应一致。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项目须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建设单位须按所批方案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请加强指导和监管,确保文物安全。如发现新的问题,涉及文物保护的,请及时处理并报告我局。如超出所报范围,需另行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2月8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