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近代洋行仓库和码头旧址之太古仓旧址三号仓污水管道设计方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12-16 11:00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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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来《关于上报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近代洋行仓库和码头旧址之太古仓旧址保护范围内3号仓污水管道设计方案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根据所报设计方案,拟在太古仓旧址保护范围内3号仓与2号仓之间道路埋设污水管,与文物本体最近距离1.1米,开挖深度和宽度较小(深0.6米、宽0.7米),所开挖地面为后期垫高的地面,对文物没有明显的不利影响,采取的保护措施基本合理,方案总体可行。

  二、在实施过程中,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如发现新的问题,或超出所报范围,请及时报告我局。如有重大变更,需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