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16 08:47 来源:本网
穗旅报〔2017〕80号
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贵厅案字﹝2017﹞52号文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送〈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穗常办审﹝2017﹞5号)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做好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现将我局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综合统筹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亲自抓、承办部门具体办理,并定期在局长办公会议上汇报办理情况、进度和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及督办的四级办理责任机制。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实现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管是我局主办,还是我局会办的人大建议都能明确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落实到经办人员,在推进过程中综合协调部门做到全程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办理情况。
  二、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工作,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合力。
  一是落实与人大代表沟通协商的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信息提供机制,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让代表有更多机会了解旅游业发展情况和我们对建议提案的办理意见。对我局主办的建议,在正式答复前,都能做到先征求代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正式答复。代表提出的建议在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会向代表详细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是做好与局内办理部门的沟通协调,达到顺畅流转高效高质办理。
  三是做好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的协调沟通,我局作为主办单位,能加强与会办单位联系沟通;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积极主动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按时提出会办意见,不拖拉不应付。
  四是做好与市政府办公厅等部门的沟通工作,及时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
  三、完善建议办理长效机制,进一步确保办理取得实效。
  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台账,对建议办理的具体内容、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答复意见、人大代表反馈等,全程登记,实施动态管理,做到责任清晰、进度明晰。对于能落实的建议抓紧推进,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向人大代表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按时高质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广州市旅游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