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旅函〔2017〕481号
各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法制办《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府法函〔2017〕1016号)要求,我局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见附件)。根据清理工作程序和要求,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将书面意见于8月4日前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的,视为同意我局提出的清理意见。
专此函达。
附件: 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意见表
根据市法制办《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府法函〔2017〕1016号)要求,我局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见附件)。根据清理工作程序和要求,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将书面意见于8月4日前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的,视为同意我局提出的清理意见。
专此函达。
附件: 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意见表
广州市旅游局
2017年7月31日
(联系人:林瑛,联系电话:81078237)